新竹縣湖口鄉華興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代理廚工第1次至5次甄選簡章公告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
壹、 依據
一、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。
二、勞動基準法。
三、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。
四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。
五、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。
貳、 徵選員額及工作內容
幼兒園代理廚工1名,備取若干名。工作內容為負責幼兒園師生午餐、上午及下午點心,
清潔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參、 報名資格條件
一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
年以上,即應於 104 年 9 月 1 日前設籍)。
二、持有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士證照。
三、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、第 24 條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之情事者。
四、衛生習慣良好,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暨相關規定者。
五、身心健康,無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
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,並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
1 個月內證明合格者。
六、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。
肆、 報名時間、地點如下:
第1次 114年08月 22日(星期五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2次 114年08月 26日(星期二 ) 下午13:30-14:30止
第3次 114年08月 27日(星期三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4次 114年08月 28日(星期四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5次 114年08月 29日(星期五 ) 上午09:00-10:00止
報名方式與地點:本人親自報名。華興國小(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171號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)。
伍、 徵選時間、地點如下:
第1次 114年08月 22日(星期五 ) 上午10:00-10:00止
第2次 114年08月 26日(星期二 ) 下午14:30-15:30止
第3次 114年08月 27日(星期三 ) 上午10:00-11:00止
第4次 114年08月 28日(星期四 ) 上午10:00-11:00止
第5次 114年08月 29日(星期五 ) 上午10:00-11:00止
徵選地點:華興國小(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171號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)。
陸、報名應交證件
報名時請繳驗以下資料各 1 份,項目(三)至(五)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,正本驗畢即發
還;影本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:
(一) 報名表正本(附件 1)。
(二) 最近 6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(黏貼於附件 1)。
(三) 國民身分證影本(黏貼於附件 2)。
(四) 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士證照影本(黏貼於附件 2)。
(五) 最近 3 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。如無法於報名期限內繳交者,應填具切結書
(附件 3),並應於甄選當日報到時繳交。若屆時仍無法提出者,視為自願放棄甄選資
格,並不得異議。
柒、甄選方式
面談(當場即時回答:內容含工作能力與態度、表達能力、儀容舉止等。)
捌、甄選結果
(一) 錄取名單於甄選日作業完畢後,隔日(如遇例假日順延)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。
(二)錄取人員應於甄選錄取次日(如遇例假日順延)下午15時00分前攜郵局存簿影本親
至本 校報到,逾期視同棄權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玖、薪資待遇
一、依勞動契約進用(屬不定期契約),自114年9月1日(星期一)起進用為原則(以各
校(園)實際簽約日起進用)。
二、採月薪制(丙級廚師證照36,964元),含勞保、健保。
三、餘依各校(園)勞動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。附則
四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致上述報名、甄選日程及地點變更時,或有本甄
選相 關訊息,將公告於華興國小網站(https://hwes.hcc.edu.tw/index.php)
五、甄選人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,如涉及刑
責,由甄選人員自行負責。
六、經錄取後發現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、第24條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情事
者, 取消錄取資格。
七、錄取人員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(以下稱契進辦法)進
用,任職期間及權利義務依契進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,契進辦法或其他法
令未規定 事項,準用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相關規
定。
八、如幼兒園因招生不足導致裁(減)班,或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、第12條規定之
要件,各校(園)得終止勞動契約。
九、諮詢電話:華興國小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。
拾、餘請詳閱簡章。
一、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。
二、勞動基準法。
三、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。
四、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。
五、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。
貳、 徵選員額及工作內容
幼兒園代理廚工1名,備取若干名。工作內容為負責幼兒園師生午餐、上午及下午點心,
清潔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參、 報名資格條件
一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
年以上,即應於 104 年 9 月 1 日前設籍)。
二、持有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士證照。
三、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、第 24 條及第 25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之情事者。
四、衛生習慣良好,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暨相關規定者。
五、身心健康,無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
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,並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
1 個月內證明合格者。
六、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。
肆、 報名時間、地點如下:
第1次 114年08月 22日(星期五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2次 114年08月 26日(星期二 ) 下午13:30-14:30止
第3次 114年08月 27日(星期三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4次 114年08月 28日(星期四 ) 上午09:00-10:00止
第5次 114年08月 29日(星期五 ) 上午09:00-10:00止
報名方式與地點:本人親自報名。華興國小(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171號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)。
伍、 徵選時間、地點如下:
第1次 114年08月 22日(星期五 ) 上午10:00-10:00止
第2次 114年08月 26日(星期二 ) 下午14:30-15:30止
第3次 114年08月 27日(星期三 ) 上午10:00-11:00止
第4次 114年08月 28日(星期四 ) 上午10:00-11:00止
第5次 114年08月 29日(星期五 ) 上午10:00-11:00止
徵選地點:華興國小(地址: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171號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)。
陸、報名應交證件
報名時請繳驗以下資料各 1 份,項目(三)至(五)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,正本驗畢即發
還;影本依序裝訂於報名表後:
(一) 報名表正本(附件 1)。
(二) 最近 6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(黏貼於附件 1)。
(三) 國民身分證影本(黏貼於附件 2)。
(四) 中餐烹調丙級(或以上)技術士證照影本(黏貼於附件 2)。
(五) 最近 3 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影本。如無法於報名期限內繳交者,應填具切結書
(附件 3),並應於甄選當日報到時繳交。若屆時仍無法提出者,視為自願放棄甄選資
格,並不得異議。
柒、甄選方式
面談(當場即時回答:內容含工作能力與態度、表達能力、儀容舉止等。)
捌、甄選結果
(一) 錄取名單於甄選日作業完畢後,隔日(如遇例假日順延)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。
(二)錄取人員應於甄選錄取次日(如遇例假日順延)下午15時00分前攜郵局存簿影本親
至本 校報到,逾期視同棄權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
玖、薪資待遇
一、依勞動契約進用(屬不定期契約),自114年9月1日(星期一)起進用為原則(以各
校(園)實際簽約日起進用)。
二、採月薪制(丙級廚師證照36,964元),含勞保、健保。
三、餘依各校(園)勞動契約及相關規定辦理。附則
四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致上述報名、甄選日程及地點變更時,或有本甄
選相 關訊息,將公告於華興國小網站(https://hwes.hcc.edu.tw/index.php)
五、甄選人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,如有不實者,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,如涉及刑
責,由甄選人員自行負責。
六、經錄取後發現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條、第24條及第25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情事
者, 取消錄取資格。
七、錄取人員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(以下稱契進辦法)進
用,任職期間及權利義務依契進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,契進辦法或其他法
令未規定 事項,準用新竹縣立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學校午餐廚工管理要點相關規
定。
八、如幼兒園因招生不足導致裁(減)班,或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、第12條規定之
要件,各校(園)得終止勞動契約。
九、諮詢電話:華興國小,聯絡電話:03-5981789分機123陳主任。
拾、餘請詳閱簡章。
瀏覽數:
分享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