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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武漢肺炎)疫情停 課,學校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,得申請防疫照顧 假,請務必轉知所屬人員並告知家長知悉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03月0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25475A號函辦理。
二、高中職(含)以下學校、幼兒園、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,於疫情停課期間,學生家長如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,應協助出具停課證明,以利其向服務機關(構)學校請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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