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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有關內政部修正「住宅防火對策2.0」宣導
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教國字第1125026676號函辦理。

二、「住宅火災主要起火原因」,有關全國107年至110年住宅火災統計顯示建築物火災發生數仍以住宅火災占7成以上最多,且住宅火災起火原因仍以爐火烹調、電氣因素及遺留火種(菸蒂)列居前3名。另針對109年至110年住宅火災死亡案件中,具有影響避難逃生因素進行分析,其中無設置住警器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為102件,占近6成5;具有行動不便或高齡者為77件,占近5成;室內裝修隔間非採用不燃或耐燃建材者為87件,占近5成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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