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腦教室管理辦法

一、本教室之使用以教務處排定之課表行之。

二、上課時,必須按編定座位就座,非經教師許可,不得任意更換座位。

三、電腦教室全部設備,悉依財產管理辦法建卡列管,非經核准,不得出借,管理人員
        應隨時清點。

四、進入教室後請勿喧嘩、嬉戲,並嚴禁將食品、飲料暨任何與課程無關之物品攜入教
        室。

五、使用前,任課教師務必要求學生確實檢查機器,若有故障,應即登記於維修日誌中
       ,由管理人員處理。

六、使用中遇有故障,學生應立即報請老師處理,同學不得擅自拆卸或調整。

七、未經教師許可,不得攜帶個人電腦磁片、光碟進入電腦教室,上課中不得使用其他
        課外軟體或遊戲軟體。

八、機器設備應愛惜使用,不當使用導致設備損壞者,應負賠償責任;惡意破壞者,除
        應負賠償責任外,並依校規嚴厲處分。

九、使用後,學生應隨手關機,並將設備歸位,任課教師應逐一確實清點。

十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有關規定及事務管理規則處理。

十一、本辦法經主管會報討論通過並呈請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。